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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消极对待 释法说理达成协议
记者 徐鹏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校园欺凌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促进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化解,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事实、原告诉求以及被告意见,积极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及监护人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8000元。 法院查明,原告小明是一名初中生,2022年3月,小明在学校上学期间多次受到校园欺凌。被告小东、小飞(均为同校学生)多次对小明进行威胁恐吓,并与另外两名学…-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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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改造涉及邻里 互助互谅依法维权
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贺超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逐步提升,对房屋需求标准已不仅是满足于简单居住功能,让自己的房子看起来更美、用起来更好、住起来更舒服成为许多人的追求,对房屋结构进行重新改造和调整也成了许多人的选择,然而,由此引发的邻里之间或者与物业的矛盾纠纷也开始增多。 如何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化解涉及房屋装修改造的纠纷?近日,《法治日报》梳理了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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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穿行不慎摔伤 双方过错各担其责
记者 郑剑峰 通讯员 张娜 为了节省时间便从小区绿化带内穿行,结果掉进绿化带内的坑洞摔伤,这种情况下是否能要求小区物业承担赔偿责任?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小区物业承担10%的责任。 今年6月,李某在回家时从小区绿化带内穿行,不慎掉入绿化带内的供水阀坑洞摔伤。李某当即联系了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随即与李某一同前往医院检查治疗。后双方因损害赔偿等事宜协商未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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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明细中的护理费如何认定
【案情】 石某驾驶机动车撞到步行的汪某,汪某被送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理,医疗费用明细载明汪某医疗费共计491873.1元,包含医疗费用明细中载明的护理费3263元。现汪某起诉石某承担医疗费491873.1元。石某认为医疗费明细中载明的护理费3263元不属于医疗费范畴,主张该部分费用应当计算为护理费。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医疗费明细中载明的护理费是否属于医疗费范畴。第一种意见认为,医疗费明细已明…-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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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和雇佣关系的区分与认定
【案情】 A公司承接某村无害化户厕改造工程时,将该蹲便器安装项目交由张某来做,材料由A公司提供,张某按照安装蹲便器的个数取得相应报酬,对张某的上下班时间、是由张某自行完成还是他人协助完成均没有明确约定,实际施工过程中,张某雇佣李某协助安装蹲便器。后张某与李某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当场死亡。在协商赔偿事宜中,此为加工承揽还是雇佣关系,A公司与李某亲属产生争执。 【评析】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认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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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法律携手 有效定分止争河北清河探索“鉴调一体”模式助推基层治理
原标题:科技法律携手 有效定分止争河北清河探索“鉴调一体”模式助推基层治理 图为清河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清河县司法局供图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被机动车撞伤后,家住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的牛某通过当地调委会向车主及保险公司提出2.7万元赔偿诉求。经调解,保险公司同意赔付牛某5.1万元。 之所以实际赔偿数额比当事人诉求多,是因为牛某一开始并不知道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当地调委会将司法鉴定和…-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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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无法查清的责任认定
【案情】 2021年10月16日,杜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前方同向步行的贾某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致贾某受伤。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由于事发时行人贾某位于道路上的具体位置、车辆与行人发生接触碰撞的点位位于道路上的具体位置无法查证,造成此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贾某受伤后,花费医疗费23余万元。保险公司以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为由拒绝理赔。 【评析】 笔者认为,被告某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赔偿贾…-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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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统筹合同的性质与效力
裁判要旨 机动车安全统筹合同不是商业三者险合同,不适用民法典关于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机动车侵权人赔偿的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对于交强险以外的损失,在未投保正规商业三者险的情况下,应由实际侵权人和被挂靠单位直接承担连带侵权赔偿责任。实际侵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依法向统筹公司主张合同责任。 【案情】 2020年6月30日,张某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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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部署民事检察专项活动护航民生民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原标题:甘肃:部署民事检察专项活动护航民生民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本报讯(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郝小霞)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印发《“保安康 筑幸福”——民事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民事检察专项活动,重点办理一批涉及人身权益的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等方面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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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葡萄不应成为污染源无锡新吴:推动建成智能治污项目实现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双赢”
原标题:种植葡萄不应成为污染源无锡新吴:推动建成智能治污项目实现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双赢”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张文碧)“种葡萄要施很多肥,不知道会对河水造成这么严重的污染。现在有了这个设施,我们农户也能安心施肥、放心种葡萄了。”近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河堰桥村排口智能井项目前,葡萄种植户李大姐给回访项目进展情况的新吴区检察院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 无锡鸿山因独特的土壤及气候环境,孕…-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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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条款的法律效力
【案情】 王某为自己所有的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单条款约定:“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进行核定。”某日,王某驾车不慎将路人何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全部责任由王某负担,何某无责。因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王某就交强险赔偿范围外的医药费8万元请求承保的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付,保险公司认为8万元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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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死亡情形下申请执行人能否另行起诉其继承人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 法院就甲与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生效判决,判令乙赔偿甲医疗费等共计8.6万元。在执行过程中,乙因病死亡,法院以乙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后乙生前所在村庄集体征迁,乙的继承人丙与当地自然资源局等签订《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分户补偿合同》,并实际取得了对涉案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款等共计31万余元。甲遂以上述款项应属于乙的遗产为由,起诉请求丙在继承乙的上述遗产范围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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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中第三者的认定
裁判要旨 与被保险人形成运输合同关系的承运人未被列为货物运输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其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当可归责于承运人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虽同时享有对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和对该承运人的损失赔偿请求权,但并不由此免除承运人作为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第三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承运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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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举“家”的温暖弘扬中华法系一脉相承的伦理家风
原标题:托举“家”的温暖弘扬中华法系一脉相承的伦理家风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倡导的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具有悠久深厚的历史渊源,内蕴着中华法系一脉相承的伦理传统与文化基因,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优秀立法成果。 倡导保护弱者,体现“仁者爱人”理念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确立了“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蕴含着对弱势群体的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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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特辑丨用 “检察蓝”守护“森林绿” ,小案件彰显大情怀
原标题:植树节特辑丨用 “检察蓝”守护“森林绿” ,小案件彰显大情怀 您好,这里是通州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您好,这里是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检察院,我们在《检察日报》上看到了通州区检察院一起滥发林木行刑衔接案件的报道,正好我们院有一件类似滥伐林木案件,办案中遇到了一些问题。经过向院领导请示,同意并支持我们向你们电话取经! 非常高兴接到你们的来电和我们进行案件交流,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认可,我们一定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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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案由的选择与界定
【案情】 原告谷某诉被告王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告王某在路边燃放的炮竹掉落,致使路旁驶过的原告谷某的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王某负全部责任。原告谷某诉至法院,主张被告王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审理过程中,被告王某辩称该案的案由应当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主张其作为行人不应承担机动车的相关损失。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案由应当确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责…-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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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赠金能否视同充值金额
【案情】 某农商超市主营蔬菜等农产品买卖、配送业务,为发展会员,采取会员卡充值赠金方式营销,具体是:凡办理该超市会员卡并充值 2000元,就赠送12期(每期价值 100元,限当月用完)蔬菜卡,同时注明该赠卡仅限购买蔬菜,不找零、不兑现。张某开业时办了1张会员卡,并充值2000元,同时获赠价值1200元的蔬菜卡。3个月后,该超市因疫情导致的物流不通而停业,后通知会员按充值卡余额退款。其时,张某会员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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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走向深入
原标题: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走向深入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已经存在20多年,法院在诉讼主体、诉讼程序、救济措施等方面一直在进行探索改革,相关司法制度日益完善。2022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将武汉卓航江海贸易有限公司、向阳等12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十个案例(指导性案例202-211号),作为第37批指导性案例发布,这些案例代表了司法机构在生态环境公…-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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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依法确定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对指导性案例206号的点评
原标题: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依法确定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对指导性案例206号的点评 保护公共利益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定位,而实现受损环境的恢复是其核心诉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需将自然科学语境下的生态环境恢复转换至法学语境中的责任承担方式后方能落地,而后者主要涉及生态环境修复与赔偿损失两种。但是,部分案件对修复责任的理解与适用有机械化、片面化之嫌。指导性案例206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诉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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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客户个人信息 定罪获刑附带赔偿
利用营业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已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除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 检察院查明,王某某经营着一家手机卖场,2019年至2021年期间,王某某利用为客户办理业务之便,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客户手机上下载多个小程序,且私自将客户手机号码及验证码…-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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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公益诉讼保护碧水青山
原标题:新密公益诉讼保护碧水青山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胜利 立春过后,走进河南省新密市袁庄乡高岭山,裸露的矿坑已消失不见,一株株苗木逐渐返青,清脆的鸟鸣声又回来了。 新密市矿产资源丰富,有的矿山开采后没有及时进行治理,严重损害当地山体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到当地村民的人居生活环境。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在实地走访中发现,高岭山开采形成的两处矿坑长期处于裸露之中,周围的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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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法院判了!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在济南市历城区某省道与赵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城区大队认定,于某无责任,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于某与赵某签订《事故处理协议书》,载明“于某收到事故处理赔偿金2000元,双方无异议,今后两清无责”。于某的车辆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后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对于某的车辆损失进行了先行赔付,于某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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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借款和赠与如何区别及认定?
基本案情 李某某向法院诉称:2020年9月份,原告李某某在济宁市区做生意期间,与被告崔某1在KTV相识,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在此期间,被告崔某1利用双方的关系以各种名义向原告李某某借款,原告李某某以微信、支付宝转账、银行汇款、现金给付的方式给被告崔某1,被告崔某1借原告李某某的账号消费及偷刷信用卡,通过以上各种方式被告在2个月的时间里共花费原告109665元。原告李某某随即和崔某1终止了恋爱关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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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受伤能否主张误工费
【案情】 63岁的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李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王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驾驶的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王某出院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38803.07元。保险公司辩称王某已超过6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且亦未提供银行流水证明误工损失,对王某主张的误工费不予认可。王某主张虽已超过退休年龄,但并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本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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