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也构成犯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也构成犯罪 大家都知道,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欺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殊不知,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也构成犯罪。被规定在《刑法》241条——「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生不出的孩子的父母想要找个小孩的,要注意:孩子不是商品,不是给钱的事儿,要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通过福利机构等正规渠道进行。以上是关…- 0
- 0
- 25
-
特殊收养成立条件论文
摘要:收养关系的成立是指收养当事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收养关系。在世界各国现行的收养法中,考虑到收养是变更身份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行为,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关系到社会公益,因而都要求必须符合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收养关系始能合法成立。我国《收养法》第二章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和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否则,收养关系不能成立,收养行为无效。 关键词:收养关系特殊收养条件 特…- 0
- 0
- 0
-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问:你好,我和丈夫结婚都是再婚,均已年满40周岁,身体健康,可是已经过了生育年龄,我们家庭条件还算好,两人都在机关单位上班,现在我们想收养一个孩子,但不知道是否符合条件收养,请问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平乐:梁某 答:对于这类问题,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 0
- 0
- 0
-
南通"寄养婴儿被收养案"孩子重回亲生父母身边
图为南通中院二审开庭审理现场。 南通中院在海安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 9月11日,安安在被收养三年后和亲生父母团聚。 导读 9月11日,在历经三年的异乡收养生活后,小男孩安安被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一同接回海安,与其亲生父母周某、王某团聚。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寄养‘弃婴’被收养案”终于画上了完满的句号。 考虑到安安养父母的生活条件优于生父母,在收…- 0
- 0
- 0
-
收养关系的解除及法律后果
【案情】 原告陈某、刘某于1964年经人介绍收养当时7岁的被告陈某明,后于1972年左右收养了次女陈某红,原告夫妻二人将被告陈某明、陈某红抚养成人,并帮着陈某明成家。陈某明成家后不久,与原告分家生活至今,因常年累月的生活琐事,双方产生隔阂。现原告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要求被告陈某明承担赡养义务,经双方亲戚、村委会数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起诉要求1、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收养关系,2…- 0
- 0
- 0
-
确认无效收养的法定方式及其法律后果
收养行为是否无效并不是凭当事人或其他人可以随意予以确认的,而是要通过有权的机关按照一定程序来确认的,以维护收养关系的稳定性。当然,收养行为被确认无效便自始不发生效力。 一、确认收养无效的法定方式 按照我国现行法的规定,确认收养无效的程序有两种,即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收养无效和收养登记机关依行政程序确认收养无效。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确认收养无效的程序有两种,即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收养无效和…- 0
- 0
- 0
-
对于不符合上述集中情况的私自收养,应该如何让处理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国内公民私自收养,依据《收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或儿童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弃婴或儿童的亲属符合收养人条件且愿意收养的,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0
- 0
- 0
-
脱离父母子女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子女是不能脱离关系,这是永久存在的能否解除收养关系?《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第28条还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1、必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 0
- 0
- 0
-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
一、对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解除收养关系的直接后果是养父母子女关系的终止,双方不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形成的近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也随之而终止。 二、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后果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0
- 0
- 21
-
被拐解救儿童是否可以继续由买方续养?
禁止买方继续抚养被拐卖的儿童没有问题,拐卖儿童本就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按照有关数据统计,被解救的儿童能顺利找到父母回归原生家庭的不到10%,大部分孩子只能寄养在民政局或者当地福利院。福利院在我国数量并不多,而且配套设施上差别较大。 按照《收养法》规定,只有不满14周岁的儿童才可以被收养,同时还必须满足是孤儿,查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孩子被解救后,如果无法证明符合收养条件,…- 0
- 0
- 0
-
养子女成年后,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养子女成年之前,《收养法》限制收养人、送养人随意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在养子女成年之后,《收养法》则允许收养关系的各方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养父母与未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商解除收养关系。这里有权利解除的,不仅仅包括养父母、送养人,养子女也有权利解除,但是解除的方式仅限于协议解除,必须双方当事人达成意思一致,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 0
- 0
- 20
-
什么样的孩子可以成为被收养人
被收养人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是指符合收养法律规定条件的,经过合法的收养程序而被他人收养的公民,通俗地讲就是被收养的孩子。并非所有的孩子都可以成为收养的对象,只有符合法律条件的才可以成为合法的被收养人,对此《收养法》专门列出了以下几个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0
- 0
- 0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还可以要求养子女给付生活费吗?
《收养法》第二十九条是对收养关系解除效力的一般规定,即“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而《收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则是对收养关系解除效力的特殊规定,即“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请注意,这里法条的文字表述是“收养关系解除后”,而非“收养关系解除时”,立法上的一字之差使那些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出现了…- 0
- 0
- 0
-
上了族谱和户口能否认定事实收养关系?
【案情】 陈某与李某育有一女,女儿因外出打工期间意外离世,1995年,陈某收养其弟弟的小儿子陈小某,并以儿子名义登记族谱和户口簿,当时陈小某4岁,陈某36岁,陈某夫妻收养陈小某后,照料其生活起居,供其上学至初中毕业,陈小某成年后,染上网上赌博的恶习,陈某夫妻与陈小某因此产生矛盾,后又因生活琐事矛盾加剧,陈某与李某因此起诉陈小某,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分歧】 本案争议焦点:陈某夫妻与…- 0
- 0
- 0
-
收养法律适用规定及完善刍议
关键词:法院地法;属人法;儿童利益原则;分割论原则 提要:如今,涉外收养中如何选择适用法律成为很重要的课题。 当今世界各国,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及伦理观念、风俗习惯和地理环境等方面的不同,关于收养的实体法规定也千差万别,在涉外收养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法律冲突,科学地适用涉外收养法律是解决涉外收养中法律冲突的重要途径。 一、涉外收养法律适用冲突 当前,各国涉外收养法规定不尽相同,主要分为两种: 一…- 0
- 0
- 10
-
情与法的交织:孩子抚养权该归何处?
情与法的交织:孩子抚养权该归何处? 四年前女子送养非婚生子,四年后孩子的亲生父亲却突然出现,起诉养父母欲讨回孩子。近日,江苏常熟法院审结一起收养关系纠纷。面对情与法的错杂交织,法官耐心细致开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妥处案件。 【案情回顾】 20年1月,于强、殷英生育非婚生子铭铭,之后两人逐渐产生矛盾。因自己的家人始终不接受铭铭,殷英逐渐产生了将孩子送走的想法。20年7月,殷英在某母婴论坛上发…- 0
- 0
- 0
-
为“沿袭香火”过继的子女是否享有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案情】 李安文与王玉系夫妻,两人共生有三子,即李邦国、李邦民、李邦兴。1981年,因李安文弟弟李安武并无子嗣,夫妻两便将次子李邦民(时年21岁,已参加工作)过继给了弟弟“沿袭香火”,但未办理登记手续。王玉与李安文分别于2007年和2015年逝世,两人均未留下遗嘱,李邦国与李邦兴因父母生前房屋遗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遂诉至法院。审理中,李邦民要求作为权利人参加诉讼,并主张继承权,要求分…- 0
- 0
- 0
幸运之星正在降临...
点击领取今天的签到奖励!
恭喜!您今天获得了{{mission.data.mission.credit}}积分
我的优惠劵
-
¥优惠劵使用时效:无法使用使用时效:
之前
使用时效:永久有效优惠劵ID:×
没有优惠劵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