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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保护法实施五年来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原标题:英烈保护法实施五年来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上接第一版 “案件高度敏感,社会关注度高。有的涉英烈案件审理信息短期内网络点击阅读量达到上亿次,群众的热切关注对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吴景丽介绍了英烈权益保护案件审判工作的特征,“案件审理程序要求严格。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严守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依法裁判。此外,案件裁判效果好,服判息诉率高、主动履行率高。”吴景丽表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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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内多次辱骂下属致其抑郁?北京东城法院判其侵犯名誉权!
微信作为社交通讯平台,已经成为日常沟通联络的重要工具。不少人的微信中,都或多或少有着各式各样的微信群,有些人在微信群内肆无忌惮,发表不当言论,甚至辱骂他人,这样的行为侵犯他人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男子因怀疑同事泄露个人行踪,多次在微信群内辱骂同事,最终,北京市东城法院认定该男子侵犯名誉权,判决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医疗损失费、精神损失费。 怀疑同事泄露个人行踪 微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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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发四千余万元救助金帮助两千余名困难妇女广东检察机关为困难妇女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
原标题:年发四千余万元救助金帮助两千余名困难妇女广东检察机关为困难妇女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邓君 “晴天有鉴,司法为民”,这是受害人顾某某为感谢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雪中送炭专门送来的锦旗。 在办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时,禅城区检察院发现,因家庭纠纷被丈夫捅伤致八级伤残的受害人顾某某生活困难,立即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不但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顾某某的离婚诉讼提供法律服务,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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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可否提起名誉侵权之诉
【案情】 汤某系南京某小区的业主。2021年9月16日,汤某在业主微信群里发表质疑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及成员选任等方面问题的言论。业主委员会认为汤某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严重损害了其人格、名誉、信用及社会综合评价,便诉至法院要求汤某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律师费1万元。 【评析】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作为业主委员会是否为名誉…-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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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变革新发展
原标题:安徽: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变革新发展 3月9日,安徽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代表们认为,过去五年,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变革、新发展。 王清宪代表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是充满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饱含为民情怀、展现担当作为的报告。 费高云代表说,将积极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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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迁移之风险转移
【案情】 甲公司于2020年7月注册了A微信公众号,于同年8月购买了B微信公众号并发布迁移公告,将B公众号的全部业务、功能转移至A公众号。2020年12月,陆某发现A公众号中的某篇文章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甲公司辩称,案涉文章原发布在B公众号上,文章发布时其尚未注册A公众号,其并非文章作者,文章出现在A公众号中系技术原因,其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另查明,公众…-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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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侵犯名誉权因果关系的认定
【案情】 高某购买了信某宝等公司旗下投资产品,但未能按约兑付。于是高某便在“信某宝-交流开放群”发表如下言论:“为了一己私利,把信某宝出借人都按在那里,忽悠的团团转,站出来的人,都打击报复,不让大家维权;史某宗某等人早已出卖了所有信某宝出借人,绝大多数人都已经醒了。少数几个人,别再被他们蒙蔽了”,并同时转载了一篇题为“史某宗某为首的黑恶团伙,2018年8月以来所做事情如下”的文章。信某宝公司认为高…-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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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剧学法】《幸福到万家》中关于婚姻那些事
原标题:【追剧学法】《幸福到万家》中关于婚姻那些事 近日,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电视剧《幸福到万家》热播。该剧讲述了女主人公何幸福嫁入万家庄后,在事业、婚姻、家庭多重考验下不断实现自我成长的故事。剧情跌宕,涉及的法律知识也颇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法官助理王岩为大家讲述剧中关于结婚所涉及的法律常识。 场景一 何幸运作为伴娘参加姐姐何幸福的婚礼,让她没想到的是,婚礼上她遭遇了万家庄村支书儿子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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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加害事实勒索他人应如何定性
【案情】郑某通过微信App与李某结识,并从聊天中获悉李某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后郑某分别使用其拥有的另外两个微信账号,虚构了两个女性身份与李某聊天,编造过生日需要礼物、购买手表和手机等理由,诈骗李某6万余元。后郑某多次使用上述微信账号威胁李某,声称要到其所在单位和住址附近将聊天记录中的隐私照片进行公开,同时还虚构其中一名女性老公的身份,向李某索要人民币14万余元。 【评析】第一种意见认为,郑某…-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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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影响他人名誉的抗辩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案情】 2017年6月,刘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1份。2021年12月,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返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今年2月,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同步直播。庭审中,刘某陈述其曾向李某偿还现金20万元,因其与李某存在不正常的男女关系,所以当时李某未出具还款手续,李某对此提出异议并予以否认。后该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返还李某25万元。今年4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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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原标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谢章泸 刘荣松 郑燕飞)近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自9月1日起施行。 《决定》指出,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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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纠纷中社会评价降低的认定
【案情】某地区疫情严重之时,王某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称小区超市老板张某因疫情被隔离,小区业主发现张某仍在超市正常经营便向张某询问,张某得知后认为王某的造谣行为对其日常生活及超市经营造成影响,侵犯其名誉权,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评析】造谣他人因疫情被隔离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一种意见认为,造谣被隔离不属于贬损性语言,并不会造成张某社会评价的降低,不构成名誉权侵权;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王某在小区业主群的造谣行…-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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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宗族成员讼争祖辈“公号”被驳回起诉泉州泉港区法院:“公号”的形成与变更不属于法律调整范畴,应由宗族成员自行协商解决
原标题:同宗族成员讼争祖辈“公号”被驳回起诉泉州泉港区法院:“公号”的形成与变更不属于法律调整范畴,应由宗族成员自行协商解决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争夺同一个祖辈“公号”引起的纠纷,法院认为,“公号”的形成、变更受乡约民俗等规范,不属于法律调整范畴,应由宗族成员自行协商处理,遂对原告的起诉依法予以驳回。 2020年,郑某甲、郑某乙所在宗族筹备修订族谱一事,并自发组建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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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初心做法官,当如邹碧华
原标题:守初心做法官,当如邹碧华 邹碧华有着忠诚于党、一心为民的坚定立场和信念;有着信仰法治、公正司法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有着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昂扬激情和斗志;有着乐于奉献、清廉正派的职业操守和作风。做法官,当如邹碧华。 2012年,昔时的我还在高校担任教职,应法律硕士授课需要,亟须理论深度和实务价值兼具的参考书。筛选图书的过程中,时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邹碧华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进入我的视野…-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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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男孩有了合法“身份”浙江常山法院判决亲生父母为非婚生儿子办理户口登记
原标题:“黑户”男孩有了合法“身份”浙江常山法院判决亲生父母为非婚生儿子办理户口登记 图为户口办理现场。 图为户口办理现场。 导读 自出生以来,男孩阳阳(化名)一直没有户口,随之而来的影响一直伴随着他:没有医保不方便就医,小升初成为了问题,不能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还时不时遭受到邻居、同学的嘲讽。 “我终于能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了,也不用担心不能上初中了。谢谢法官,给了我一个‘身份’!”近日,一起人格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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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名誉权诉讼主体资格
【案情】许某、李某系某小区业主。2021年9月,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将许某、李某诉至法院,称二人因在该小区选聘物业时对业主委员会心生不满,多次在业主微信群中发布其工作人员威胁、恐吓、围攻、谩骂业主等不实信息,称业主委员会是“黑恶势力”,对其名誉造成恶劣影响。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请求法院判令许某、李某停止对其的名誉损害,并发布道歉信、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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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充值打赏怎么管?
原标题:未成年人充值打赏怎么管? 未成年人充值打赏怎么管? 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相关纠纷数十件 涉案金额从1000余元至60余万元不等 昨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举行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介绍,自2018年9月成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76件。其中,充值打赏类案件占比较高。案件中反映,大额消费行为是引发未成年人网络纠纷的主要原因。 充值打赏类案件 占比超七成 北京…-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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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益诉讼成为捍卫英烈荣誉的利器
原标题:让公益诉讼成为捍卫英烈荣誉的利器 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是健康社会的舆论底线、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侮辱英烈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5月1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张某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近年来,网络平台上不时出现一些歪曲历史事实、抹黑英雄人物的言论。例如,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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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不清公开发文指责他人仿冒自家产品安徽一公司“骂”错对象被判名誉侵权
原标题:事实不清公开发文指责他人仿冒自家产品安徽一公司“骂”错对象被判名誉侵权 本报讯 (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肖 扬)两家生产防护口罩的公司,厂房、车间、产品的图片分别被他人盗用并发布在国际电商平台上。其中一家公司未经查实,公开在网上发文指责另一家公司销售假冒、仿冒产品,被诉名誉侵权。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企业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安徽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科技公司)…-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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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博主发产品点评视频遭厂家起诉佛山中院:出于公益、合理限度的公开评论不构成侵权
原标题:美妆博主发产品点评视频遭厂家起诉佛山中院:出于公益、合理限度的公开评论不构成侵权 本报讯 美妆博主发布短视频称某品牌家用美容仪存在镍超标问题,遭厂家起诉侵犯名誉权。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宣判,认为生产厂家对合理范围内的公众评论应负容忍义务,博主行为不构成侵权。 吴某的“小红书”账号拥有粉丝50万余人,日常分享时尚穿搭、美妆护肤等内容。2020年12月,吴某在平台发布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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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个人信息侵权 “典”到即止
原标题:网络个人信息侵权 “典”到即止 ▲ 图为庭审现场。 ▲ 资料图片 ▲ 图为庭审现场。 ▲ 资料图片 导读 如果把互联网比作一个大型的列车中转站,那么我们每天通过网络进行的购物、刷视频、查询信息等活动就像一趟趟列车,将我们的个人信息沿着“网线轨道”载往“互联网中转站”进行信息交换。我国民法典创造性地把人格权单独成编,并将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独立区分,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发挥着“交通管理员”的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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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四川建设重要名片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2022年1月,“四川用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改革成果入选“中国改革2021年度特别案例”,也是全国唯一一个省级特别案例。 2021年2月5日,天府中央法务区启动运行。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主导建设的现代法务集聚区,天府中央法务区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实现“政商学研企”融合发展和法务业态全链条发展,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端法律服务产业发展带、法治文化交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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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洗澡触电身亡房东被判赔43万 租房要注意什么?
导读:【租客洗澡触电身亡房东被判赔43万】近日,河南郑州。法院开庭审理“25岁小伙儿在出租屋卫生间洗澡因热水器漏电触电身亡”一案,酌定被告与受害人各承担50%责任,依法判决被告赔偿43万余元。针对此事,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租房要注意什么?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房东是否有责任?的知识内容,一起往下看看吧! 2020年12月,25岁的赵某在郑州出租屋内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赵某家属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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